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1. 國民兵證書遺失(損毀)補(換)發

    國民兵證書遺失(損毀)補(換)發
    申請要件 國民兵證書遺失(損毀)申請補(換)發。
    應備證件 1.身分證、印章。
    2.代辦人須攜身分證、印章。
    處理時限 隨到隨辦
    承辦課室 役政災防課
    洽詢電話 (07)8152486 、 8215176-9 轉 315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