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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後備軍人獨子緩召

    後備軍人獨子緩召
    申請要件
    1. 本人三十歲以上,父六十歲以上(或已故)。
    2. 獨子。
    應備證件
    1. 現戶戶籍謄本。自上次申請異動之全戶籍謄本(延長者)
    2. 全戶戶籍謄本(自父母結婚至申請之所有異動—新申請者。
    3. 本人身分證、印章。
    處理時限 隨到受理
    承辦課室 役政災防課
    洽詢電話 (07)8154862 、8215176-9 轉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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