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自用農舍證明 |
申請要件 |
需無自用農舍 |
應備證件 |
- 全戶戶籍謄本。
- 全戶不動產證明(最近一個月)。
- 土地登記簿謄本。
- 地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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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時限 |
10天內 |
承辦課室 |
經建課 |
洽詢電話 |
(07)815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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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種稻及輪作休耕申請 |
申請對象 |
設籍本區之農戶 |
應備證件 |
- 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謄本或有效期間內之租約。
-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 私章。
- 高雄市農會帳號。
- 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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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 |
申請人→區公所承辦人受理→課長審核→函送土地所在地勘查→區公所造冊→送農糧署撥款→農會轉帳 |
處理時限 |
受理後送土地所在鄉鎮市區公所勘查確定後送農糧署核發 |
承辦課室 |
經建課 |
洽詢電話 |
(07)8150252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申請對象 |
設籍本區之農戶 |
應備證件 |
- 申請書。
- 地籍圖謄本。
- 土地登記簿謄本。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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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 |
申請人→區公所收發文→承辦人審核(及現場勘查)→課長決行(第二層決行) |
處理時限 |
受理後於實地勘查後七天內發文請相關單位會勘,確定後核發 |
承辦課室 |
經建課 |
洽詢電話 |
(07)8150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