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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申請要件
    1. 年滿 65 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區民,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之2.5倍(33,353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34,322元)者。
    3. 動產﹝含存款、投資、有價證券、財產交易、中獎所得、一次性保險給付﹞ 未超過一人時為新台幣 250 萬元,每增加 1 人,增加新台幣 25 萬元。
    4.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 650 萬元。
    應備證件
    1. 全家戶籍謄本(完整記事)
    2. 申請者郵局存簿影本
    3. 本人身分證、印章
    4. 年滿16歲以上學生(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5. 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處理時限 審核時間約1.5至2個月,當月 15日前(含)提出申請且資料備齊者,經核准後當月起生效。
    承辦課室 社會課(應備證件先送該里里幹事初審。)
    洽詢電話 (07)8215176 轉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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