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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Q&A

    Q22.請問後備軍人收到召集令,有何原因才可申請免除召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03-27 12:31

    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具下列情行之一者,得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

    1.患病不堪行動者。

    2.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3.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

    4.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5.因事赴國外者。

    6.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7.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8.其他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應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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