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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Q&A

    Q20.請問調解有何效力?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18 11:10

    調解的效力如下:
    調解書經地方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 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金錢給付或其他代替物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
    解書具有執行名義。
    民事事件已繫屬於法院,在判決確定前,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者,視為於調解成立
    時撤回起訴。
    刑事事件於偵查中或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並經當事人同意
    撤回者,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回告訴或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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