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消費者保護

    高雄市衛生局公布106年冬至食品抽驗結果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2-27 14:04

    冬至節令將至,為保障民眾食用應節食品之衛生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 局派員至轄內餐飲店、市場攤販、超市及賣場等場所抽驗應景食品共37 件,包含湯圓18件、芋圓13件及餡料6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硼酸、順 丁烯二酸、有顏色之湯圓、芋圓加驗規定內、外著色劑,其中1件湯圓 檢出防腐劑去水醋酸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為2.7%,此次檢出不合格產 品,衛生局立即通知業者下架回收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 條及同法第47條之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湯圓、芋圓及蕃薯 圓等冬至食品不得添加去水醋酸(防腐劑)、硼酸及順丁烯二酸,民眾 如長期食用過量防腐劑可能會導致腹痛、嘔吐、拉肚子或危害人體之 肝、腎及神經系統。衛生局呼籲製造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以延長保 存期限,應落實製造場所衛生自主管理、搓湯圓時工作人員要注意手部 衛生,不得有傷口、蓄留指甲、配戴飾物、塗指甲油等情形,並應注意 環境衛生並做好原物料自主管理,包括原料來源、鮮度及保存方式,以 確保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衛生局提醒民眾湯圓成份係以糯米為主,粘性高不易消化,如有咀嚼不 全或胃腸機能不佳的人,應慢慢進食,避免造成消化不良或食道阻塞的 危險,另注意湯圓的熱量,以一般無餡小湯圓來說,10顆就相當於主食 1份,熱量高達70大卡,相當於4分之1碗的白飯;包餡湯圓熱量更高,4 顆相當於主食4份,即含熱量280大卡,等於吃進一碗白飯,建議民眾選 購時應注意產品外包裝營養標示以適量食用。 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查詢,民眾若有任何食品衛 生相關問題,歡迎逕洽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134000轉食品衛生 科)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