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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專區

    親愛的役男及役男家屬您好:
      依兵役法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並於19歲之年起役,並在前一年11月起接受兵籍調查, 之後依通知到指定檢查醫院接受體格檢查,檢查結果體位判定確認後參加抽籤,並依所抽中之軍種兵科及號次, 按順序徵集入營服役,為避免影響役男權益,請您務必參閱以下相關資料並再次確認,如有符合法規規範之要件, 煩請主動至本所役政災防課洽辦,總機電話8215176轉310-319,傳真電話815-7397,或洽高雄市役男服務專線1999及3358080,感謝您的配合。
     
    一、 依101年7月5日體位區分標準修正後,有關身高、體重規定,入營前均以役男徵兵檢查時之實際測量為認定標準,除役男於接到徵集令後,得依徵兵規則第14條規定申請複檢外,其餘時間均不受理役男申請複檢。爰此,役男入營後不再辦理身高體重重測作業。
    二、 依徵兵規則第26條規定,83年次以後役男需連續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各為期8週,合計4個月)。但就讀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得依其志願,於就讀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當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前主動至本所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三、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於徵集入營前對判定的體位認為有疑義或有新發生之傷病者,請隨時檢具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至本所兵役課申請複檢,另役男罹患肺結核等法定傳染病正治療中或檢查(如開放性肺結核接受痰液培養等)尚未確定診斷者,應主動告知本所兵役課並辦理延期徵集或申請複檢。如於入營當日提出,將會被部隊驗退,一經驗退者等候服役期間將拉長,請 台端多加注意。
    四、 19歲以上未完成服兵役義務之在學役男如要申請短期出境觀光,可直接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線上申請。但若無在學緩徵身分之役男,請先電洽本所兵役課。
    五、 有關抽籤完畢後,將依據徵兵規則第5條按照役男年次、軍種、抽籤月份及籤號順序徵調,徵集令將於入營10天前,由本所里幹事送達役男戶籍地址,收到徵集令即為確定入營日期。
    六、 每年5月中旬以後將有「常備兵應屆畢業役男儘早於6月底入營」方案,請有意願提早入伍者屆時務必留意相關資訊,俾利安排。
    七、 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服補充兵需等完成體檢接到體位判定通知書後方可申請;申請生活扶助需等接獲徵集令後方可提出。
       
    (一) 想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請參閱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
    (二) 想申請服12天補充兵?(請參閱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2條)
    (三) 替代役想申請提前退役?(請參閱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
    (四) 常備役想申請提前退伍?(請參閱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15條)
    (五) 想申請縮短役期?(請參閱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六) 想申請生活補助?(請參閱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
    (七) 想申請身高體重複檢?(請參閱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
    (八) 83年次以後想申請暑假服役者?(請參閱大專校院役男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須知)
    (九) 區公所兵役課辦理各項申請案件一覽表
    (十) 無法如期入營想申請延期?(請參閱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十一) 其他疾病,請自行參閱體位區分標準表
    (十二) 其他宣導事項請自行參閱本所官網/役政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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