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證件 |
- 首次加保:
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影本、印章。生效日一律為85年3月1日)
例外:
退伍─附退伍令影本。
出獄─附出獄證明影本。
以退伍、出獄當日生效。
回國:除籍者一入境登記後設籍滿四個月生效(附戶籍謄本)。未除籍者:以護照85年3月1日後第一個入境日生效(附護照正本)。
- 轉入: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影本、印章、健保卡(兒童手冊)、原投保單轉出申報表。(生效日為轉出表上〝原因發生日期
〞之翌日)、 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榮民身分者,請加附榮民證影本。
滿二十歲之投保眷屬請加附學生證影本。
- 轉出:健保卡(兒童手冊)、被保險人印章及身分證、 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新投保單位已加保者,請附〝轉入證明〞。(轉入申報表)以避免重覆保費。
- 退保:死亡─健保卡(兒童手冊)、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眷屬印章。
服兵役─健保卡、兵役通知單影本、被保險人印章、 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服刑─健保卡、在監證明影本、被保險人印章、 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被保險人退保(轉出)時,其依附之眷屬亦須轉出,改按其他身分投保。
- 停保:(出國)健保卡(兒童手冊)、身分證、被保險人印章、 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 復保:(回國)護照停保申請表、身分證、被保險人印章、 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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