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急難救助_(因傷病死亡等事故致生活陷困)
● 法令依據:高雄市急難救助辦法。
● 申請對象:設籍高雄市市民,最近3個月內遭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困者。
● 應備文件 :
1. 申請調查表。
2.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 申請表下載:
急難救助申請表高雄市急難救助申請調查表
● 處理時限: 證件備齊3日內審核。
● 相關連結: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6&m_id=36&s_id=108)
▓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_(原馬上關懷)
● 法令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 申請對象:【最近三個月內發生且實際居住本區者為限(非寄住、暫住、或短期借住)】
1. 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
境者。
2. 因經濟性因素致自殺通報個案。
3. 因經濟性因素並經通報為脆弱家庭成員。
4. 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家庭生
活陷於困境者。
5. 經被通報家庭暴力事件、核發保護令或結束監護處分,因經濟因素致暫無居所,生活陷
於困境者。
6. 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7. 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 表單下載: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申請書/通報表
● 申請窗口:
檢具申請書向區公所社會課、社會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等)
或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申請救助。
● 實地訪查:
受理窗口受理後,應立即通報核定機關之代表,召集訪視小組,於24小時內進行個案實地
訪視。
● 相關連結: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6&m_id=36&s_id=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