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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Q&A

    Q5.有關農地轉作休耕申請期間為何?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1-22 15:42

    全國統一申報期間為自1月2日至1月31日止,可一次同時申報兩個期作,或只申報第1期作,第2期作及變更申報期高雄市自6月1日至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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