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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Q&A

    Q24.請問申請緩召、逐次召集、儘後召集辦理時間及地點?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03-27 12:32

    時間:
    ( 1)新發生原因:退伍後(或原因發生後)三十日以內。
    ( 2)年度申請:每年四月一日起至三十日止。

    地點:服務之機關、學校或區公所兵役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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