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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Q&A

    Q6. 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為何?申請時須檢具哪些資料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03-27 11:18

    1.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應具下列資格: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區於本區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領有本市核發
       之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
       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者。
    (三)全家人口未超過一人時存款 ( 含投資 )200 萬元者,每增加一口以增加
    25 萬
       元 計。
    (四)全戶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 650 萬元者。
    (五)未重複領有政府提供之補助或津貼。
    (六)未接受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2.申請時須檢具下列資料,至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一)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二)全戶戶籍謄本。
    (三)國稅局出具之全家所得暨財產證明文件 。
    (四)申請人郵局存款簿影本。
    (五)申請人印章
    (六)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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