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94年起健保局將陸續對「未在保者」及「欠費者」實施限制其更新卡片措施;也就是於所持健保IC卡就醫可用次數用畢將無法透過讀卡(更新)機,取得新就醫可用次數。
一、 健保 IC卡查核原則如下:
住院查核(不在保、欠費)
更新查核(不在保、欠費)
二、處理方式:
未加保、中斷、欠費者:
請儘速辦理投保或繳清欠費。
已投保或已繳清欠費者(因時間落差):
請檢具「轉入表」或「繳費證明」影本,提供給健保局轄區各分局、聯絡辦公室,以利辦理強制更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