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4年4月10日環管廢字第1147109014號函辦理。 二、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條、第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暨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18日環衛字第114001738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