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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公告「高雄市供公眾使用各類場所防疫指引」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4-23 15:08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第16次應變指揮中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中國大陸湖北省武漢市自去(108)年底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持續擴大蔓延,今(109)年截至4月13日全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已攀升至393例。本市已出現30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境外確診個案,鑒於國際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續擴大,為遏止疫情於社區中擴散蔓延,爰訂定旨揭公告,以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感染之風險及回溯特定區間人員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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