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修正內容為將「餐費、茶水費」重新納入113年度環境教育計畫之補助項目,其餘內容不變,其補助標準方式如下:
(一)餐費:便當每人每餐至多100元;若以桌餐形式每桌(10人為主)補助3,000元為限。
(二)茶水費:每人40元,惟為減少一次性產品之使用,不補助杯水及瓶裝水。
二、「113年度環境教育補助計畫」修正內容,請至環保局網站/最新消息/修正113年度環境教育補助計畫下載,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游蕊安小姐(07-7355062)或鄭伊利小姐(7351500#2519)。